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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 31 Fri 2009 18:02
  • .

有天 在兵營中

有個長官問新來的阿兵哥說 : 你會什麼 ?

那個阿兵哥回答說 : 我什麼都會 !

接著長官又問那個阿兵哥 : 你有沒有什麼不會的 !

阿兵哥說 : 我只有兩個不會

長官問說: 哪兩個不會

阿兵哥說 : "這個也"不會 "那個也"不會

超冷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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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y 04 Mon 2009 18:02
  • 星辰

天上的星辰 人人都會變成星辰

我的老爸 已經變成 天上的星辰

每當 我望著天空 都會想到 關於他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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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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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v 24 Mon 2008 23:38
  • 48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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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v 24 Mon 2008 22:01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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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v 24 Mon 2008 21:59
  •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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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toyoyo.com.tw/news.php?type=show&newsno=666 2008年11月12日噪音新法上路 機汽車排氣管噪音當心挨罰 改裝機車呼嘯而過,經常帶來惱人噪音,未來民眾可以主動提出檢舉,消除街頭噪音,根據剛通過的「噪音管制法修正草案」,未來機汽車改裝排氣管,發出超過85分貝的噪音,將開罰1800到3600元的罰款,另外每年排氣檢查也增加一項「排氣管噪音檢測」,噪音超過管制,必須要把排氣管恢復,或是加裝消音器,否則一樣要罰。 改裝車從身邊呼嘯而過,不少人會被排氣管傳出的巨量噪音嚇一跳,不過未來這將有法可管!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噪音管制修正法草案」,新法將從雙管齊下,消除這些路上噪音。環保署空保處處長楊慶熙說:「當你在路上走的時候,後面一部改裝機車呼嘯而過,或是一部改裝汽車開的很快,排氣管製造的噪音,民眾不再只能無辜奈何,現在噪音管制法已經定了,民眾可以檢舉,把車號、發生的時間、地點記下來,我們就會請他來檢測,如果他有改裝、動手腳,不符合噪音管制標準,那我們就可以處罰他。」 路人除了可以記下這些噪音改裝車資訊向環保局檢舉外,此外,每年機車檢測排氣的時候,也會增加一項排氣管噪音檢測,五十CC以下的車不能超過95分貝、 50西西以上機車不能超過99分貝,只要超過,環保局會先讓車主恢復原裝,再受檢,如果再不過的話,就會開罰,一次罰1800到3600元,新法規定汽車噪音也包含在內,提醒車主注意自己的愛車是不是太吵了,以免挨罰。


http://www.motoyoyo.com.tw/news.php?type=show&newsno=666


2008年11月12日
噪音新法上路 機汽車排氣管噪音當心挨罰
 
改裝機車呼嘯而過,經常帶來惱人噪音,未來民眾可以主動提出檢舉,
消除街頭噪音,根據剛通過的「噪音管制法修正草案」,
未來機汽車改裝排氣管,發出超過85分貝的噪音,將開罰1800到3600元的罰款,
另外每年排氣檢查也增加一項「排氣管噪音檢測」,噪音超過管制,必須要把排氣管恢復,或是加裝消音器,否則一樣要罰。

改裝車從身邊呼嘯而過,不少人會被排氣管傳出的巨量噪音嚇一跳,
不過未來這將有法可管!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噪音管制修正法草案」,
新法將從雙管齊下,消除這些路上噪音。環保署空保處處長楊慶熙說:
「當你在路上走的時候,後面一部改裝機車呼嘯而過,或是一部改裝汽車開的很快,
排氣管製造的噪音,民眾不再只能無辜奈何,現在噪音管制法已經定了,民眾可以檢舉,
把車號、發生的時間、地點記下來,我們就會請他來檢測,如果他有改裝、動手腳,不符合噪音管制標準,那我們就可以處罰他。」

路人除了可以記下這些噪音改裝車資訊向環保局檢舉外,此外,
每年機車檢測排氣的時候,也會增加一項排氣管噪音檢測,五十CC以下的車不能超過95分貝、
50西西以上機車不能超過99分貝,只要超過,環保局會先讓車主恢復原裝,再受檢,
如果再不過的話,就會開罰,一次罰1800到3600元,新法規定汽車噪音也包含在內,提醒車主注意自己的愛車是不是太吵了,以免挨罰。
 
 
 

»1
我知道改管是大家的自由 !

不過現在法律有保障多數人,不被噪音穿腦的權益 !

請大家自已搜尋相關新聞,

未來排氣檢測,50cc以下的車,不得超過95分貝,

50cc以上的機車,不得超過 99分貝,

環保局會讓機車先恢復原裝,再受檢一次,如果不過,罰1800~3600 !

~~~~~~~~~~~~~~~~~

★ 如果在路上,看到吵死人卻又跑不快的速克達改裝大炮管

只要記下時間,地點,車型,車牌,就可以向環保署檢舉,

環保署會請機車去檢測 !

未裝消音器也會開罰了 !

1800 ~ 3600元



~~~~~~~~~~~~~~~~~

我覺得是好事一件 ! 白天要騎著炮管吵人,大家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半夜要騎著炮管在巷子裡吵人,那就說不過去了 !

花一筆大錢,改了一隻又大又蹺的炮管,有了視覺,卻速度也快不了多少,

跑不快就算了,還四處吵人,這就說不太過去 !

以後改管至少消音器裝一下

才不會麻煩和罰單上身 !

比竟錢很難賺

http://5i01.com/topicdetail.php?f=266&t=835752&last=8956885

 
 
 

 http://www.motoyoyo.com.tw/news.php?type=show&newsno=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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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v 24 Mon 2008 20:45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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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v 24 Mon 2008 16:1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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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v 24 Mon 2008 16:09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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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的 部落格

還會繼續經營 但是 想把重心轉移

痞客幫 之前創了好久 都沒有管理 http://gary22058720.pixnet.net/blog

愛情公寓 也幾乎 沒有在管理 ㄜ

因為有朋友在這邊ˊ^^ http://www.i-part.com.tw/file/file_viewfile.php?u=1384509

5k4ek7
這個 另依個無名  也是我家 http://www.wretch.cc/blog/lovetssh243

請大家 不吝指教

置於善意的批評 我倒是 放寬心 虛心的去理解  去接受 ><" 

這邊 巴哈姆特 勇者小窩 也是我家 http://home.gamer.com.tw/blog.php?owner=GARY12345

ㄜ 好多部落格呀 除了這幾個地方之外 其ㄊ都不是我


至於即時通呢    就這個吧       gary001.andy002@rocketmail.com     =>   這個 真的是即時通帳號   奇摩的唷 ^^   輸入時   需要完整輸入    信箱名稱唷^^

man :
gary22058720@hotmail.com

至於    前幾篇 提到的    萬能科大 電子系的白雲先生 


你的 那篇 留言 我還是會保留 畢竟 ~...... 消遣我 消遣的很爽吼 

先這樣 一邊寫 可敬的對手 一邊卻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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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誰 我是葉瑞源

萬能科技大學 高分子材料系 的學生

恩 很好 天空很多的那位先生

恭喜妳 因為你的一串貶人詞語

讓我整個怒火已經 到了臨界點

我奉勸你 最好給我 跪下來道歉

不然 後果 請自行想像

桃園 中壢 這邊 恩

四月底的那件事情

有人說到 只要一句話

他絕對幫忙 外加我叔叔 是退休的老警察 最痛恨 別人亂汙辱人

惡意毀謗 惡意中傷

也不想想 中壢桃園這邊 葉氏宗親有多少

我的背景有多厚 居然 接二連三 吠了好幾句 汙辱 我的話

如果 你不為你的行為道歉

我可以幫你連絡 我殯儀館的親戚

幫你處理 跟你講

害我整個晚上 都睡不好的代價

很好 非常好

如果 你不在學校 跪下來 公開跟我道歉

那麼 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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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罵人腦殘吃官司 檢方提醒年輕人小心

台中市一位女大學生,因不滿同學上網公佈考試資料,在部落格大罵對方是不會藏拙的「腦殘」,引發同學心靈受創提出告訴,檢方認為等同罵人贓話,已觸犯公然侮辱罪嫌,被申請簡易判決求處三百元罰鍰,並提醒年輕人小心不要觸法。


(李河錫報導)


年輕人在網路上留言,打情罵俏是常有的是,但是如果涉及惡意攻訐可能就要小心,以免觸法。台中市有一位謝姓女大學生,因為不滿同學上網公佈考試的資料,在對方的部落格上留言,還大罵她是不會藏拙的「腦殘」,引發這位同學心靈受創一狀告上法庭,經由台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偵查後被起訴,引起外界關注﹔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培根則表示,因檢察官認為「腦殘」,等同於罵人「白癡」或三字經等贓話,又公告在網路上,已明顯減損到被害者的名譽與信用,觸犯到公然侮辱罪嫌,因此向台中地院申請簡易判決,可判處拘役與三百元以下罰鍰以示懲戒。


 雖然在網路上罵同學腦殘的謝姓女大學生,發現事態嚴重後,趕緊上網道歉,表示沒有惡意,也不想傷害他人,但是卻已觸犯罪責。因此檢方也藉機提醒年輕人,在網路上留言要小心,不要誤觸法網。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05/1/rax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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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大哥

既然要回應 還在登入狀態 留言

那幹麻設定隱藏呢

你可以大聲說出來

我可以接受呀

還有 我是H棟 5樓的
高分子材料系的

得罪我的下場 你可以去學務處 問某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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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v 20 Thu 2008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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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時期 依稀的印象 記得 有個女生曾經幫過我
當時 我腳受傷 ^^ 雖然他住在我家附近
可是 沒有他的電話 真可惜

國小 六年都同班 另一個女生 後來也沒聯絡了

國小到國中 恩 聽說他現在 在台大當護士!!!

國中英文的小老師&公民小老師 人都很好^^

高中 汽車科剛入學的時候 班上有個女生 沒多久 我休學
她也沒有唸了 聽說轉學
高中復學 班上清一色 都男生^^
也只有在學務處打工 認識了 普通科的學妹^^
還有當時的班聯會主席 ㄏㄏ

之後 到了大學 恩 又墮落了一年

復學後 現在這個班 說實在的 還不錯啦^^

去年吧 透過 巴哈魔力 找到了 小學時期 印象是1.2年級的同學^^

期間 學校7-11 有個女生 蠻欣賞的
聽說 他調去 其他地方了

現在 我欣賞的 學校門口 舊情人的 某人^^
他給人的感覺 很親切?

系上的學妹 唉 說真的 只是學長學妹的關係 僅此而已
妝品系 我倒是 欣賞有個 上課是打瞌睡嗎?
但是 不用撐著 也能打瞌睡?
有次索性 外套蓋著 整個趴下去
超強 ^^

所以呀 經過以上幾點

我還是覺得 一個人比較好嗎? 不知道
兩個人好嗎? 或許吧 ?
愛情跟麵包 我愛情學分 零分
但是麵包呢 至少一個人可以溫飽

一個人吃著午餐 晚餐 & 摩托車的後座永遠沒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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