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示「我無罪」 黃立成上周新創作〈罪〉

中國時報 2007.05.11 
賴怡鈴/台北報導

獲悉判決無罪後,歌手黃立成開心地說:「這個判決證明,司法還是會給音樂創作者創作空間和自由。」
黃立成昨天請律師到法院聽判決,他和麻吉李玖哲、小崔、林智文在公司等待結果。
由於四月十二日最後一次開庭時,陪黃立成一起出庭的弟弟黃立行和麻吉成員都覺得,檢察官和法官可能只會針對歌曲〈報應〉的歌詞用字下判斷,而沒有針對事件作整體考量,且當時檢察官還要求法官從重量刑,因此眾家兄弟都認為他被判有罪的機率很高,十分擔心。就連黃立成本人也覺得只有一半勝訴的機會。

針對這一場官司,由於原告立委曾希望和解,唯一的條件是要黃立成道歉。黃立成在上周四又完成全新創作〈罪〉,公開發表,並在歌曲中表明絕不道歉的態度。
黃立成說:「我說的是事實,不需要道歉;我沒做錯事,當然不必有悔意。」在發表前,工作人員曾勸阻他,不希望這首歌而可能影響到判決結果,但他堅持要發表,並表示:「這首歌是要再強調創作精神,若真被判有罪,我就再寫一首。」

昨天法院宣判他無罪,出乎黃立成和眾多好友意料之外,黃立成顯得相當開心,父母和好友們也都安了心。李玖哲比他還興奮,抓著他又跳又叫。
黃立成一改上周眉宇糾結的嚴肅神情,露出笑容說:「經過這場官司,我覺得台灣人民都和我站在一起,我走在街上,他們都叫我加油,藝人朋友JOLIN、ELVA也為我打氣。」

黃立成接著說:「如此的判決結果,大家都開心,可能只有兩個人不開心,不過也許現在他們會認同我也說不定。」
黃立成表示,台灣的音樂界陷入瓶頸,現在有了這個判例,一定會刺激出更好的作品,這一陣子,他也有很多靈感和想法,會一一放進未來發表的音樂作品中。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7051100024,00.html


黃立成一審無罪 邱議瑩氣炸 王幸男:沒屁股不能罵

2007/05/10 20:44
東森新聞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麻吉樂團歌手黃立成在他創作的歌詞中,批判立法委員未能捍衛著作權,用詞犀利,立委一狀告上法院,10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黃立成無罪,黃立成高興的稱讚這是台灣民主的一大進步;原告前立委邱議瑩很生氣,她說這個判決結果,讓台灣社會價值蕩然無存。全案仍可上訴。

就是「報應」這首歌惹惱了立委,一狀告上法院,即使遭檢察官起訴,黃立成堅持不道歉、不和解,官司一審判決無罪。判決指出,歌詞中的「收買立偉」,並未指明是收買那一位的立委;另歌詞中批評兩家MP3音樂網站業者,看不出有誹謗之意。

判決指出,被告黃立成(34歲)是綜合當時資訊,依主觀價值所為的綜合判斷,以歌曲創作方式對公眾人物的特定公共議題表達主觀評論意見,並非故意捏造虛偽事實;且事後黃立成也在音樂公司網站上將這首歌口白部分刪除,並收錄專輯內,由此也顯示沒有誹謗之意。

黃立成開心的表示,這是台灣民主進步的一大步。黃立成說,「被判無罪,讓我們台灣音樂,我們的音樂跟我們寫歌權力更大,就是我們的民主再走一步。」

黃立成今天並未到庭聆聽宣判,他說,「無罪判決雖然很開心,但
沒有比知道團員李玖哲入圍金曲獎最佳男演唱人更開心」。

法官判無罪的理由是創作有言論自由,但判決書上也說,這個行為不可取,歌詞中或有思慮不周之處,但看不出實質惡意,黃立成身為創作人,以詞曲創作表達思想及意見,對社會大眾有廣大影響,創作時應基於自律觀念善盡社會責任,避免歌詞提供錯誤的資訊或意見。

原告邱議瑩人在南部,聽到這個結果氣壞了。

邱議瑩表示,「寫歌辱罵,在這段期間又不斷的發表這種攻擊、污衊性的言論,甚至前兩天又寫了一首歌在罵我,我覺得這樣子的人可以判無罪,這個社會的基本價值,已經蕩然無存了。」

民進黨立委王幸男則說,「要罵沒關係,不過,生兒子沒屁股不能罵,有些人真的生孩子沒屁股的很可憐。」

聽到立委的指控,黃立成經紀人連忙解圍,強調當初這首歌不是針對政治人物,只是想要批判非法下載歌曲的網路媒體,只是藝人寫歌書發心情,言詞的拿捏恐怕還得小心。

http://www.ettoday.com/2007/05/10/37-2094856.htm


黃立成寫歌罵立委 無罪

未指明收買哪些立委 邱議瑩:價值蕩然無存
蘋果日報

【張欽、朱健弘、顏振凱╱台北報導】知名樂團「麻吉」團長黃立成,四年前不滿邱議瑩、張學舜等立委,打算修正《著作權法》,且修法方向將損害創作人權益,憤而寫歌《報應》指邱、張等立委被業者收買。黃立成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後,法院昨天一審判黃無罪。

維護創作
全案是寫歌評論時事吃上官司的首例,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黃立成主張歌詞是娛樂、是藝術品,有創作自由,用詞即使不當也無誹謗故意。法官則認定,黃立成是從媒體得知立委受Kuro遊說修改《著作權法》,認為將衝擊創作權,憤而寫歌評論此一公共議題,且內容主要在批判業者Kuro及ezPeer,也未指明業者收買哪些立委,因此判黃無罪。
法官還以宋楚瑜被誣麻將官司,建議邱議瑩等人循民事訴訟討公道;法官也在判決中提醒黃立成,「應知創作詞曲有影響力,應避免提供錯誤資訊或意見」。

邱議瑩昨天獲悉判決後,批評說:「這個社會的基本價值,已經蕩然無存!」資料照片

「想寫什麼就寫什麼」
黃立成昨開記者會表示,判決證明台灣民主的進步,他會繼續用音樂來抒發對時事的看法,他還開心地說:「以後我想寫什麼,就可以寫什麼了。」
黃立成十五年前與弟弟黃立行、表弟林智文,自美返台後組成樂團LA.BOYZ一炮而紅,三年前再組「麻吉」樂團,轉型成創作型歌手。
判決指出,立委邱議瑩(現為行政院客委會副主委)與張學舜,鑑於P2P(Peer-to-Peer,點對點資料傳輸技術)、MSN嚴重衝擊影音創作權,二○○三年時邀立委提案在《著作權法》中增列補償金制度,盼藉由業者支付創作人酬勞方式解決盜版。但黃立成認為,修法方向將剝奪創作人權益,於是在二○○五年六月創作《報應》表達不滿。

修法未過立委仍提告
歌中口白提到「這首歌獻給謀殺台灣音樂的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之一和所有的幫兇邱議瑩……張學舜……等」,歌詞包括「Kuro、ezPeer……他們一定收買立委……」等字句,黃立成不僅寄傳給朋友觀看,還將曲子張貼在華納國際音樂網站。
後來,唱片公司撤掉口白後,仍將《報應》收錄在麻吉的《超人》專輯中發行,雖《著作權法》相關條文未修法通過,但邱議瑩、張學舜仍對黃立成提告。
邱議瑩昨仍強調:「我覺得這樣子的人可以判無罪,這個社會的基本價值已經蕩然無存了!」至於前立委張學舜,則無法取得聯絡。

黃立成(Jeff)小檔案
年齡:34歲
出生地:美國加州洛杉磯
家庭狀況:未婚,胞弟黃立行同為藝人
現職:「麻吉」音樂工作室負責人、「麻吉」樂團團長
經歷:LA. BOYZ樂團團長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apple.1-apple.com.tw/dsp_CheckSec.cfm?SubSec_ID=11&NewsType=twapple&Loc=TP&showdate=20070511&Sec_ID=5&Art_ID=346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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