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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看到某八點檔 劇情是這樣的 有個同事喜歡上他們公司的經理三年了

然後另一個男生說 我認識你老婆 因為我是她的前男友

於是 他請那個劈腿的男生(也就是經理)

叫他跟自己的女朋友分手

原因是因為 他自己已經有了老婆

卻去影印自己的身份證 把配偶欄改成空白

用這樣去欺騙那個女同事的心

實在是太過分了

偏偏那個女同事 拼命喝悶酒 還想去鬧自殺

唉 都已經有了老婆 還去拐其他女生 真是惡劣

...............................................

喜歡上一個人 真的可以愛到無可救藥呀

唉 那個劈腿的男生居然欺騙同事的感情

這也就算了 連要見男方的父母

男方還特地花錢 去請兩個路人 來騙那個女生

真是罪加一等......該死呀

說了這麼多 希望大家 都能注意自己的對象唷

雖然交往 固然甜蜜 但是也要了解雙方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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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ry220587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